山西省将推行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2015-09-06

  9 月初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传来消息:10 月底前,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也就是俗称的“一单通”。为规范互认程序,山西省要求互认项目应在检查单据中用“★”标注,并注明“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项目”。接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申请合理、有效的检验和检查项目,避免过度检查。

  近年来,山西省已有部分同级医院实行“一单通”,但数量有限,且互认项目不多。为此,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将在全省同级医院实施“一单通”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经过一段时间推行其效果开始显现:重复、过度检查现象明显减少,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实施受到群众好评。为此,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表示,确保在今年 10 月底全面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在年内让更多群众真实享受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同级医疗机构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两大类,主要是稳定性较好、质量较易控制和费用较高的检验检查项目,其中三级医院互认医学检验项目 50 项(临床生化 20 项、临床免疫 10 项、临床微生物 7 项、临床血液 6 项、尿化学检验 7 项),影像学检查项目 9 项(普通平片、CR、DR、PET-CT、PET、SPECT、CT、MRI、DSA);二级医院互认医学检验项目 33 项(临床生化 16 项、临床免疫 4 项、临床血液 6 项、尿化学检验 7 项),影像学检查项目 4 项(普通平片、CR、DR、CT)。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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