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通过国家专家组论证

2015-09-08

  2015 年 8 月 24 日,《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组织的专家组论证,成为全国第二个提交并通过论证的省级规划。《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具有以下特点:

  一、编制方法科学。

  一是调查数据详实。既有行业数据,又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数据,既有既往数据,又有现场调查数据,还有未来人口、卫生服务需求等预测数据。

  二是编制方法科学。利用综合评价法、需求法、回归法、人口比值法等多种方法进行测算,各种方法间还进行了相互验证。

  三是征求意见广泛。分别征求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行业内各单位、市级各部门及专家的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切合国家要求。

  一是突出公立医院规模控制。明确了未来市办医院布局和床位规模,市办医院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设分院和新增床位,区县医院迁建项目老院区不再保留。

  二是突出扶持社会办医发展。规划新增床位中 50% 预留给了社会办医。

  三是突出系统整合。明确了各级各类机构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化和互联网 + 等手段,实现防治结合、分级诊疗和中西医协同发展。

  四是突出资源调整优化。按照区域人口迁移和产业布局,规划新增床位中 90% 以上布局在目前资源相对短缺、未来人口聚集的城市发展新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部分市办医院从资源富集的渝中区向人口聚集新区迁移。

  五是资源配置比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公立医院、社会办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比例分别为 55%、25% 和 20%,医护比为 1:1.25。六是注重效率提升。全市医院平均住院床日控制在 8 天以内。

  三、突出地方特色。

  一是机构布局切合实际。根据重庆「直辖体制、省级架构」的实际情况,提出将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区县办机构建设成为跨区域中心,辐射周边区县。

  二是资源配置标准切合实际。重庆市 2020 年床位配置标准为 6.18 张 / 每千常住人口,符合重庆城市定位、常住人口老年抚养比全国第一、未来医疗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等实际情况。

  三是新增部分指标。除国家规划纲要要求的床位等指标外,新增了每个区域(区县)的人力资源和乙类大型设备配置标准;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到 2020 年,每千人口养护型养老床位达到 0.7 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1 名,每千生育妇女拥有助产士 1 名。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 8%,各县(区)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 0.28 名,并且将每千人口执业医师 2.57 名的标准规划为约束性指标。

  四、注重机制创新。结合医改相关政策,根据资源配置标准,提出了七个重点任务:一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二是扶持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三是调整优化资源布局;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五是强化系统整合与分工协作;六是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七是积极推进「互联网 + 医疗」发展。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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