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河南核查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

2015-09-30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试点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

  根据《河南省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 10 月 1 日起,该省所有统筹地区和跨区域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启动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信阳市、固始县启动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试点,湖北省人民医院和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为试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河南省将力推补偿政策统一,落实分级转诊制度,即时结报补偿费用。试点地区参合患者到跨省就医结报医疗机构就医的,使用该省新农合报销基本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执行该省统筹补偿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按照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除急诊及精神病外,参合人员未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省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 20%;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患者到跨省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出院结算时只支付自负部分,新农合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实施方案》要求,河南省将建立参合人员非即时结报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按要求实现与国家跨省就医费用信息库的数据交换;完善跨省就医费用信息的采集与交换机制;建立查询协作机制,规范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省平台、国家平台的费用核查行为。到 2016 年,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记者了解到,从 2016 年起,河南省将扩大跨省核查和结报试点范围;2020 年,该省将全面开展跨省就医即时结报。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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