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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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7 月,我国《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将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

  2015 年 8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扰乱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味着「医闹」正式入刑,而近年来,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生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化解和处理矛盾?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九月底,丁香头条特邀北京市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律师,与大家一起探讨「面对医疗纠纷,医生们该如何做」的困惑与对策。在此次微访谈中,有哪些精彩问答呢?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吧!

  问题一:医疗行为本是医院和患者的合同关系,为什么现在医闹和医疗纠纷变成了医生和患者的关系?医院领导和法人才应该为此负责,如果他们第一时间露面,受伤受辱的决不会是医生! 请问: 矛盾发生时领导没有上前,造成医生伤害或损失,医生可以连同医院一起上诉吗?

  回答一:在合法诊疗关系中,医疗纠纷的主体应当是医院和患者,医生是职务行为,不是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发生医闹时,领导没有上前不是医生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因为医闹受到伤害,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但是难以直接起诉院领导。

  问题二:碰到软医闹怎么办?长期住院借口疗效不满意整天要所谓的合理解释,按规定给予强制出院后又到相关上级部门搬弄是非,碰了钉子又诉诸法律,依法被驳回又再度上诉。遇到这种事情从法律角度上怎样预防?

  回答二:面对这种患者,医院的态度应当比较坚决,不通过司法途径,一分钱也拿不到!

  问题三:发生伤医事件后,院方往往在各级领导的压力下,选择息事宁人,进一步纵容医闹,而作为医生个人,又如何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回答三: 如果在医闹过程中,您的个人权益受损,可以以个人名义依法主张权利。

  问题四:患者家属将病历抢走,部分签字部分被藏匿,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答四:应当立即保留监控录像、报警!

  问题五:患方未提供相关病史,造成后续医疗诱因,致患者死亡,医院需要负什么责任,算医疗过失或差错吗

  回答五:如果患者的损害后果完全系因为患方未提供病史导致,那么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问题六:对于医院管理方不落实劳动法的行为,比如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值班轮班为由不发加班费,员工每月只有四天休息(轮休,每周一天),另外的每月四天(法定双休)不按加班计算,可以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答六: 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够用补休的,必须发放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发放加班工资。如果医院拒不发放加班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等规范。

  问题七:对于暴力医闹,在警方未到达现场情况下,医务工作者如何自处,是避而不见让他们继续扰乱医院治疗秩序,还是有更好的方式应对?

  回答七:对于暴力医闹,建议首先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这是最重要的。人的生命健康是最重要的,财产安全是次要的。 而且医闹构成犯罪的很重要一点就是医疗无法进行。所以如果你在面对暴力医闹严重威胁你自身安全的时候,坚持医疗行为,有可能成为医闹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一个事由。

  问题八:病员家属抢夺医疗文书是否可以入刑?

  回答八:如果抢夺医疗文书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例如重大经济损失,过程中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可能会构成刑事责任。 但是单纯的抢夺病历行为,难以认定为犯罪。

  问题九:入刑的医闹包括哪些行为?医生在平时的医疗工作中应注意哪些方面?如何保留证据?在如办公室等无监控的地方怎么办?

  回答九: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十:遇到家属严重人身攻击,医护人员当初能否回击(正当防卫)?还是说只能逃跑?

  回答十:如果遇到严重人身攻击,不建议当场回击,还是以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

  问题十一:万律师您好!如果医疗纠纷已经走完了司法程序,患者及家属对司法结果不满意,依然经常去医院反复骚扰医生和无理取闹,公安机关也因当事人无法构成违法行为,一般不参与医院的处理工作,让医院很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好啊?

  回答十一:如果患方在司法程序已经终结后,仍然去骚扰医生、无理取闹,但是并无过激言行,并不影响工作秩序,处理起来是比较困难的。建议更换办公地址、休假,通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看看能否解决。或者不受其影响,正常工作。如果其影响你工作,则可请保安或者报警。

  问题十二:医闹入刑后,如果患者摆花圈、停尸医院,公安部门不作为,我们是否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回答十二:《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问题十三:司法鉴定出现较明显的(专业大夫才懂,普通大夫不懂)错误,我们该怎办?向啥地方维权!

  回答十三:   如果鉴定意见出具后,发现存在明显错误,医疗机构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质询、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与鉴定人对质、申请重新鉴定等方式救济。

  问题十四:医闹后,患者家属与医院领导协商后的赔款走了。医院却回头按比例扣医生的钱,咋办?没有司法程序,医院这样做了,怎么办?

  回答十四: 这里实际上是一个劳动法的问题。即:出现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后,是否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医生进行追偿的问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的经济损失是由于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员工进行追偿。但是具体扣发工资的比例不应超过月工资的 20%,且扣发后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具体扣发比例、方式,应由单位规章制度确定。 如果单位在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随意扣发医生工资,那么医生可以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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