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民营医院买大型设备不再受限

2015-10-13

  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促进全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明确民营医疗机构采购大型设备将不再受限,且可与公立医院共享大型医疗设备。

  《意见》明确,各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要重新制定或调整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市卫生计生部门下放对不设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核权限,由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其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意见》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在配置大型设备时,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限制,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均可配置。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哈尔滨市目前共有民营医疗机构 909 家,其中民营医院 120 家、民营门诊部 39 家、个体诊所 750 家。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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